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 台北

Ophelia avatar
By Ophelia
at 2015-05-28T22:04

Table of Contents

剛看到的一篇文章,上色+修改了一下
或許可以為這場司法判決以及山難悲劇下點註解


< 一場山難,罹難的是張博崴、是消防體制、還是台灣人的「成熟」? >

  昨日,一起4年多前轟動社會的山難「張博崴事件」,經台北地院審理3年
,判決南投縣消防局需國賠266餘萬元給家屬,引起社會嘩然、激起許多對登
山運動與救災體制的討論甚至批判。

  身為森林系友,亦為愛山、走過38座百岳的山友,看著這起事件的起落與
判決,心中煞是五味雜陳。怎麼說呢?事件必須拆成幾個層面來看,還一併道
出了台灣社會嚴重的心態問題:

1. 台灣人對山的陌生與輕忽:

  登山,一直以來都是一門非常非常專業的運動,也是所有運動項目之中,
少數與「死亡」緊密連結的項目之一。

 你可能會很驚訝「怎麼會~我去陽明山走一走,輕鬆愉快又開心啊!」
那是陽明山,用整個台灣山區的比例來看,是“極少數”整理完善的大眾化步
道;且如果你不乖乖照著步道走,中途離開步道往森林裡切,一樣可以發生死
亡山難。山,真的太大了,有著各種地形、茂密的樹木與深潭流水阻隔,一個
叉路不對就足以讓你從天堂通往地獄。郊山如此,更遑論3000公尺級的荒遠深
山,那是一個遠離文明、沒有去過的人想也想像不到的「冒險」級別。千萬不
要以為自己去過陽明山,就是爬過山了、有經驗了。

  登山,是需要學習非常多專業知識、並且搭配許多體能與心理素質訓練的
「專業運動」:舉凡地圖指北針定位、GPS應用、路跡判定、野外求生、氣候
變化應變、冷靜判斷、組織能力…都是除了體能以外,登山所需要具備的「基
本技術能力」,皆非一朝一夕、一蹴可幾的!且在深山中,只要缺少幾樣,
就足以讓你命喪黃泉。

  它也是一門嚴重被台灣人輕忽的「運動」,你可能會覺得NBA、MLB的球
星帥到破表、排球網球好刺激好看,但你不會料想到「登山」有著跟這些光鮮
亮麗的競技運動完全不同層次的帥法:與死亡為伍。打籃球打網球不會死,但
每個登山者都必須要有一個覺悟:我只要上了山,只要有所閃失,那麼招來的
很可能就是死亡。世界各地的登山者,都是抱著這樣的覺悟往山裡去的,

但台灣呢?

登山是一門需要「讀很多書」的運動,「知識、技術、體能」三位一體的運
動,我們必須要有這個認知,才能快樂又安全的爬山;只要這個三角形缺了一
角,在登山的過程中就很有可能發生山難,到時候又要勞師動眾的發動許多人
力上山救援,救不到又要該國賠,這豈不本末倒置?正確的登山教育,教導大
眾如何以正確的方法與態度親近山林,才是杜絕山難發生的唯一解藥。



2. 消防隊過勞與制度問題

  就第一點提到的登山「專業性」,便揭露了「山難搜救」並不是嘴上說說
那麼簡單,因為山真的太大了。山難搜救在外國都是極其專業的工作,有專門
的人經過專業的訓練來負責。

  但台灣呢?竟然是因為「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一至三
款、第十三款、第二○至二十一款」

  這些法條的規定,導致只要與「災難、人命」有關全部都是消防隊該負責
!這是哪門子的不合理法條?還不准消防隊組工會伸張權益,根本是高壓獨裁
統治下的產物!害死消防員、更害死需要幫助的人。消防隊的專業是「救火」
,請政府醒醒別再為了成本,強加額外的業務給消防員了好嗎?人命關天啊!

  消防隊真的不是山難搜救隊,也不是拿來救山難的,他們缺少那些登山所
需的專業知識,並且對於路跡判識、山難者的行為模式等都不甚熟悉、經驗薄
弱。山難搜救靠的是「經驗」、靠的是「知識」,缺少這些的消防隊員就算上
山也只能在固定路線上搜救而已,派他們分散到沒有路跡的地方找人,根本是
要引發更多山難!難道消防隊員的命就不是命嗎?這根本不是他們的職責,叫
他們負責根本莫名其妙。山難搜救是需要長時間培養的專業工作,不是消防員
的工作,請重視消防隊員的權益、支持消防隊員組成工會捍衛自己!



3. 國賠其實有理,但賠了之後呢?

  法官完全依照法條辦事,而消防局在這畸形法規下確實要負責救山難,南
投消防局在時機掌握還有搜索方法上確實也有疏失,這是無法辯駁的。但有人
發現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搜救不利”嗎?因為經驗與知識的缺乏。

  張媽媽的努力很好,也確實推動了一些台灣山難救助的成長,值得嘉許;
要求國賠此舉,無疑是對消防系統的一大打擊:消防隊員認真工作、被畸形
制度強加了這項職責,在沒有專業裝備與經驗知識的狀況下依然盡力上山搜救
,卻因為缺乏經驗導致的缺失要被你們告到脫褲。你們的基金會拿到了兩百萬
的基金,但從此國家再沒有單位敢出來要成立專業的山難搜救隊,只因為救不
到人就要賠國賠,誰肯出來負責?

  這個國賠讓你們伸張了你們的“正義”卻也賠掉了公辦專職山難搜救單位
的一線希望。靠民間養專業山難搜救隊,太困難了,光經費就不知道從哪來。

  再說了,拿國外「專業山難搜救隊」的百萬字資料來打臉我們的「消防隊」
辦事不力,張家不會覺得哪裡怪怪的嗎?這根本是拿小當家出來碾壓四郎啊!!
!有沒有搞錯?你們應該緊咬緊盯的是根本的「制度」問題、推動專業山難搜
救隊的成立與台灣登山基礎教育,而不是要一個單位出來當替死鬼讓你們釘十
字架、為這起山難負責啊!!這樣被制度害死的消防隊員何辜?賠1元的國賠也
是案例成立,今天是你們只要1元或會全捐,只要下次再有山難發生,家屬獅子
大開口國家也無可奈何啊!



4. 張博崴本身問題可大了:

  說到這個就整個懶趴都是火了。他有許多郊山經驗,就充滿自信的要爬百
岳,玉山雪山嘉明湖這樣的大眾路線不挑,第一個就挑中橫四辣之首「白姑大
山」,真正會爬山的人看了真的是咒罵聲連連。

  張博崴不是死在山難,而是死在他的「自負與高傲」。入山時警察就曾勸
離(不理警察)、第一座百岳就挑高郊山好幾個檔次的白姑大山(以為自己經
驗豐富而自負、事前功課做不夠)、發現自己經迷路打給女友竟說「我沒事我
會自己走出去」(自信滿滿)、迷路還一直往前走越過許多深潭瀑布(完全無
視迷路的準則:停止或後退)、沒有足夠的衣物與備用存糧和火源(連備用存
糧與火都不帶真夠小看高山了),完完全全不把登山的「知識」放在眼裡。用
這樣的心態上山還能不發生山難的話,那真的是上輩子燒了幾卡車的好香吧…
  
  帶著自負與高傲上山,不管有幾條命、有多少專業的搜救隊,都不夠賠。
台灣外國都一樣,白目才是山難發生最大的原因。

  一個人獨攀不是自殺也不是錯誤,而是需要具備充分的知識、技術、體能
、經驗、勇氣,並完全對自己生命負責的自我挑戰與心理訓練。獨攀者,應該
是做好了非常充分準備與「死」的覺悟才上山,而不是出了事還唧唧歪歪、要
人家救要國賠的三腳貓。

  那種不做充分準備、沒累積經驗還不肯對自己的生命與行為負全責,就一
個人上山,不知天高地厚、不尊重山、不把登山的「專業」看在眼裡的人,我
只能說,一旦進去,那山就是你的墳墓了。



5. 台灣人的「媽寶」心態:

  出了事,一定要找個誰出來怪,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都是They的
錯」,這不是媽寶什麼是媽寶?這是台灣大眾最普遍的心態。

  自己小孩高傲自負、第一座百岳就不聽勸告獨攀白姑,如此行為招至死亡
、各方人馬前來搜救,家長竟是責怪相關單位搜救不利,而完全沒想到自己小
孩當初怎麼會死,真是標準的「檢討他人不檢討自己」。忽略張博崴的高傲自
大導致整起事件的發生,而著眼在消防隊辦事不利要求國賠,是不是也有點不
肯為自己行為、沒有教好小孩「謙卑」觀念而檢討的味道在呢?

  死者沒有比較偉大,死者有錯也必須受到檢視,而不是抓救災人員當替死
鬼。台灣太多太多這種「檢討他人不檢討自己」的媽寶心態了,醫療人員亦如
是、消防隊員亦如是。出了車禍,送到醫院沒有救成功,要怪醫生;房子自己
弄失火了,消防隊員救災不如你的意,你也要告他救災不利。看出問題在哪了
嗎?我們永遠都要找一個人來怪罪才會滿意,一定要「都是They的錯」才滿意
,從來沒有「歐…這是我自己沒準備好、沒注意,怪不得誰」的成熟心態來面
對失敗與災難。這是多麼幼稚而媽寶的心態?這樣的國家與人民,是要怎麼進
步?

  而管理單位也順應這樣的媽寶心態,把我們的山、我們的海,都給封了起
來。「危險,禁止跨越」、「危險,禁止進入」的告示牌在我們的山林海邊比
比皆是,但為什麼我從來沒有看過「危險,進入者須自行負責」的告示牌?我
們都懂投資理財會有風險,要謹慎評估。戶外活動也有風險,為什麼你不用謹
慎評估,功課不做好技術知識不夠,出了事可以在那邊怪別人呢?難道你投資
失敗要怪銀行借你錢嗎?這樣的民族性真是天大的笑話,更阻擋了真正愛山、
愛海的人擁抱他們的所愛!

------------

山,很危險,但也無比美麗,如同這玉山頂峰的照片一般。在面對山的容
顏時,人是如此渺小、脆弱。當你帶著謙卑俯首向上時,山會包容你、照顧你
、給你感動到不能自己的美景,並指引你平安下山;但當你帶著自負與高傲上
山,他也會毫不留情的將你埋葬。這就是無情的自然,山海皆然。我們無論做
什麼事,都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起全責,而不是事後找單位怪罪,這只會讓單位
怕事而封山封海,最後我們就只能住在一個有山有海,卻無法親近的可笑國度。


最後,整個事件可以用下面三點作結,也是未來可以努力的方向:

1.推動健全的登山教育、教育大眾如何正確的親近山林、讓人民開始熟悉佔台
灣一半面積的廣袤山林,才是減少山難發生的根本之道。像雪霸國家公園那種
只會封山(一條步道可以封三年五年都不開,夠不夠鴕鳥?)的作為應該被唾
棄,我們是納稅請人「管理」山林的,而不是花錢請人「封山」。並且入山的
人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2.支持那包山包海的消防法規修法,讓職責一碼歸一碼不再全包、力挺消防員
組成工會捍衛自己的權益,讓消防歸消防,不用再因為其他雜項疲於奔命而降
低救災時的「品質」,你挺消防隊員、有朝一日一定換訓練有素的高品質消防
員挺你。

3.消防員不是神,他們也沒有月薪10萬,沒有人有資格要求他們十項全能。督
促政府或相關部門,組成專門的山難搜救團隊、接受長期的專業訓練並累積大
量經驗,才是提升山難救助成功率的唯一解!怪罪「消防隊員」搜救不利是不
道德且本末倒置的!

  台灣人,居住在這美麗的島嶼上,卻因為國民政府來台以後實施了38年的
戒嚴,封山封海,讓人民變得懼山懼海,對自己坐擁的寶山視而不見、甚至視
為洪水猛獸。解嚴了這麼久,我們依然還沒從過去的陰影、歷史的遺毒中走出
,認識我們的山、我們的海,仍停留在過去懼怕不解的階段;甚至還有人希望
繼續封山封海以杜絕危險,有這樣非常幼稚且鴕鳥的心態,住在這座島上真的
很可惜。

  希望有那麼一天,台灣人能一如外國,成熟的對自己的行為負起全責,擁
抱山林、徜徉大海,在了解風險並且學習處理後,盡情地享受這上天賜給台灣
、台灣人,最美麗而無可取代的寶藏。


原文轉載出處(作者:雪羊)
https://goo.gl/pJGQLb (FB粉絲專頁 雪羊視界)

--

All Comments

Suhail Hany avatar
By Suhail Hany
at 2015-05-31T23:02
這篇文的作者似乎就是本版slapycoco大阿
Edith avatar
By Edith
at 2015-06-03T06:42
個人因為參與山難搜救 看了滿多的 完全認同這一篇
Andrew avatar
By Andrew
at 2015-06-04T00:46
問題根本就出在不該讓一般的警消來搜救山難啊
Damian avatar
By Damian
at 2015-06-06T23:52
為什麼就不能成立專門又專業的救難隊來搜救?
至於什麼經費問題,難道我們每年浪費亂花的經費還少嗎
Susan avatar
By Susan
at 2015-06-11T22:51
回答樓上,因為消防主管機關老是到處撿別人不要的業務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5-06-13T09:11
希望每一個山區都可獨立成一個山搜 搜救員對每一區進出的登
山客與山況都可以瞭若指掌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5-06-15T00:49
所以這是制度的錯,警消很辛苦沒錯,但不能全怪登山客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5-06-16T16:14
推這篇~另外就算有專業山難搜救隊,以為只要有他們就能獲救
就是一個對現實錯誤的認知
Candice avatar
By Candice
at 2015-06-18T12:26
日本有私人收費搜救隊 都有註明不表示一定會找到人 但既然
出動了就該支付費用 一天50萬日幣左右
Mia avatar
By Mia
at 2015-06-19T18:53
連專業的搜救隊都不保證一定找到了 這裡人倒把消防員當神
Rachel avatar
By Rachel
at 2015-06-19T22:35
大家應該去注意法院判決的原因說明而不是只看新聞標題
Poppy avatar
By Poppy
at 2015-06-21T09:01
法院判決不是靠新聞標題判的,是有判決原因點說明的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5-06-24T00:11
不是因為人沒找到就判賠的,要做功課
Jake avatar
By Jake
at 2015-06-25T18:16
其實我倒希望此事爆愈大愈好,最好和洪仲秋案一樣愈好,基
Cara avatar
By Cara
at 2015-06-26T00:50
層消防資源不足問題基層人員喊破喉嚨,也沒長官理,看此事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5-06-26T09:49
能否像洪案一樣引起高層長官多些關注,對消防或許是轉機
Faithe avatar
By Faithe
at 2015-06-29T05:56
不推不行
Caroline avatar
By Caroline
at 2015-07-02T00:44
Oscar avatar
By Oscar
at 2015-07-02T07:10
其實在921之後,消防署的定就早就已經不是只是"消防"這範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5-07-03T23:28
圍,定位上他被付予所有災難救援的任務(不限火災),雖然叫
Emma avatar
By Emma
at 2015-07-04T23:38
"消防"署,但本質的任務格局已擴大變災難救援署之類定位
William avatar
By William
at 2015-07-06T19:19
問題在於任務範圍變大,但人力資源配置卻沒相對變大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15-07-07T19:25
一個公司部門工作內容範圍變大,但人員數目資源不變,這就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5-07-08T02:53
是出問題原因,未來行政院組織己造應該會把消防署正名為
Freda avatar
By Freda
at 2015-07-09T20:54
"災防署",統管全台灣相關災難救援(這一頂可是大帽子啊)
Hedda avatar
By Hedda
at 2015-07-12T12:26
不要光看到"消防"二字就以為他們只應該救火而已那是921
以前的任務定位,921以後各種的救難都歸消防管(至於合不
George avatar
By George
at 2015-07-17T07:47
合理)適不適當就是另回事了不要再說消防不負責救難,那是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5-07-21T16:13
921以前的概念,921以後業務就正式變了,只是名字沒改而已
Hardy avatar
By Hardy
at 2015-07-22T02:06
現在消防救難方面的制度不完備.經驗不豐富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5-07-25T13:31
同意應該要針對這點去改善
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5-07-27T04:25
再加上人力也沒擴充,但他們真的就是正式的負責單位
Liam avatar
By Liam
at 2015-07-29T00:14
反到是那些抓蛇抓狗抓蜂之類的才真的非他們本業
Michael avatar
By Michael
at 2015-07-31T16:31
大推 說得太好了 張家應該看看這篇文章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5-05-28T10:30
這篇是中時的 司法首例 消防隊草菅人命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 2015年5月28日 上午5:50 中國時報【林偉信、廖志晃╱綜合報導】 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4年前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53天後被山友在搜救人員曾找 過的溪谷找到遺體。張的父母認為消防單位搜救不力,訴請國家賠償。台北地院審理3年 後,認 ...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5-05-28T00:09
還有自由這篇 〔記者張文川、張筱笛/台北報導〕中山醫學大學大四學生張博崴,100年2月攀登南投白 姑大山失蹤,蒐救53天尋獲時已經死亡,家屬訴請國賠665萬元,台北地院今判南投消防 局應賠償266萬餘元,理由是,南投消防局未能迅速蒐集情資以縮小搜救範圍,導致虛耗 蒐救人力,錯失時機,終致張博崴苦等救援7至9 ...

我想知道台北車站補習街有哪些補習班有暑期衝刺班的多益課程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5-05-28T00:00
我想知道台北車站補習街有哪些補習班有暑期衝刺班的多益課程因為沒間細細比較想先問個大概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Elvira avatar
By Elvira
at 2015-05-27T22:38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PSUMht ] 作者: arsure666 (柏派雞雞人苛薄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時間: Wed May 27 21:33:08 2015 安安 各位大大 魯蛇小弟目前在某個 ...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Quanna avatar
By Quanna
at 2015-05-27T18:16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LPPGLRd ] 作者: OGCOGCOGCOGC (吉霸昏!!!)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司法首例 山難搜救不力判國賠267萬 時間: Wed May 27 17:53:21 2015 1.媒體來源:apple 2.完整新聞標題 ...